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绵阳市无线电监测站2026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6-03-31   信息来源: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字体:大中小 】

目  录

第一部分  绵阳市无线电监测站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6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绵阳市无线电监测站2026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绵阳市无线电监测站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绵阳市无线电监测站

概 况

一、职能简介

(一)台站监管与技术支撑

依法对全市无线电台站实施无线电技术监测,开展电磁环境测试与分析,为频率规划、指配及台站布局审批提供技术依据。

(二)运行规范与干扰查处

监测无线电台站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核定项目运行,精准查找无线电干扰源,依法查处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台站。

(三)设备检测与辐射管理

测定无线电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对工业、科学、医疗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进行测定。

(四)常态化监测职责

按照国家、四川省无线电管理部门要求,常态化开展以下工作任务:重要无线电业务安全保障,涵盖党政、国防、民航、广电、轨道交通、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公众移动通信等领域;防邪教、反分裂无线电监控防范;重大政治与社会活动。

二、2026年重点工作

围绕重点领域,系统推进无线电安全保障与维稳工作

(一)强化重点保障。保障党政、国防、民航、公安、广播电视、高铁通信、应急通信等关键领域,加强通信设备维护与网络安全监管,实施重点监测与频率保护,筑牢无线电安全防线。

(二)打击非法行为。持续加大无线电干扰排查力度,依法查处非法设台,严厉打击“黑广播”“伪基站”“卫星干扰器”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安全稳定。

(三)保障国家考试。针对考试作弊手段日趋隐蔽、技术不断升级的态势,总结重大考试监测保障经验,优化工作方案,强化协同配合,提升快速响应与精准处置能力。

(四)保障重大活动。围绕重要活动和重大节日,严格落实值班值守,确保无线电通信畅通无阻,圆满完成各项监测保障任务。

第二部分  绵阳市无线电监测站

2026年单位预算表

无线电监测站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注:除本单位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单位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及绩效目标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并说明。)

第三部分  绵阳市无线电监测站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无线电监测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0.7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绵阳市无线电监测站2026年收支总预算240.07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4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的正常晋升及公积金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阳市无线电监测站2026年收入预算240.7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0.7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无线电监测站2026年支出预算24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70万元,占99.17%;项目支出2.00万元,占0.8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无线电监测站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0.70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4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的正常晋升及公积金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0.7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4.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阳市无线电监测站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0.7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0.4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的正常晋升及公积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事业运行支出1.39万元,占0.58%、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9.50万元,占12.2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41万元,占8.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70万元,占4.0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7万元,占0.40%、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2万元,占2.42%、无线电及信息通信监管支出154.53万元,占64.2%、住房公积金支出15.78万元,占6.56%、购房补贴支出3.60万元,占1.5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1.3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6年预算数为29.5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活动、慰问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6年预算数为19.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6年预算数为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事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项)2026年预算数为0.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失业、工伤等其他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5.8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无线电及信息通信监管(项)2026年预算数为154.5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及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15.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2026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购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无线电监测站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8.7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1.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7.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无线电监测站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9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基本无变化。

202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单位来我站检查调研工作的接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基本无变化。

绵阳市无线电监测站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商务车1辆,越野车2辆。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9万元,用于3辆无线电监测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我市正常无线电波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无线电监测站2026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无线电监测站2026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无

(二)政府采购情况

绵阳市无线电监测站2026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绵阳市无线电监测站共有车辆3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6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6年市无线电监测站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2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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