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绵阳市经信局等5部门转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落实2025年度四川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2025-07-07 14:29 文章来源: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阅读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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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经信企业〔2025〕161号

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统计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园区财政局、科学城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科学城税务局:

    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落实2025年度四川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川经信企业函〔2025〕11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广泛宣传,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一、加强宣传。各县(市、区)、园区经信、科技、财政、统计、税务等部门要加强对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宣传。经信部门要对照高企名单,通知到辖区内每户高新技术制造业类企业,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知晓政策、及时申报、应享尽享。

    二、严格把关。企业每月1-10日网上申报,并将签章的申报材料(申报表、承诺书)提交至辖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市经信局每月12日前将企业网上申报名单反馈,各县(市、区)、园区经信、科技、统计、税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核实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三、按时上报。各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根据核实情况,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汇总(附件1-2),于每月12日前报送市经信局企业科(含附件1-1申报表盖章版、附件1-2汇总表)。市经信局将联合科技、统计、税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确认后加盖经信、科技、统计、税务部门公章于每月20日前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

    联系电话: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企业科  0816-2232257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产业科技促进科  0816-2332431

    绵阳市财政局财源建设与税政科  0816-2857763

    绵阳市统计局工业科  0816-2232347

    绵阳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0816-5035025

    附件:

    1.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落实2025年度四川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

    2.各县(市、区)、园区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咨询电话汇总表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

2025年7月2日

    附件1: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落实2025年度四川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

    附件2:各县(市、区)、园区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咨询电话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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