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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行动项目(切块资金项目)
入库工作的通知

2024-09-14 12:57 文章来源: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阅读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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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行动项目(切块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农加函〔2024〕553号),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行动项目(切块资金项目)入库工作已正式启动,我市涉及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项目入库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项目条件

(一)项目在我市实施,项目单位为工业企业,并在我省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国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在我省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二)项目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建等费用)不低于500万元,并应在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竣工验收(具体以地方经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单个项目按照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建等费用)给予不超过20%的补助。

(三)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并已依法办理环保、安全、节能、消防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

(四)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填报单位应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违法违规用地、乱占耕地等事项。

(五)项目未获得省级工业发展资金和其他省级资金支持。

二、工作流程

(一)项目基本信息收集。请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填写《项目入库基本信息表》(有关表格详见附件),于2024年9月18日前反馈我局轻纺食品工业科。

(二)对初步审核通过的项目,我局将于2024年9月19日组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公示等,并征求项目属地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对审核通过的项目,我局将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产品加工处。

(三)推荐入库的项目申报单位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将项目入库申报书PDF版,通过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s://jxt.sc.gov.cn)公共服务栏目中的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上传至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行动项目栏。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园区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

(二)各县(市、区)、园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高度重视项目入库工作,严密组织项目填报工作。各县(市、区)、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项目入库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

(三)项目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入库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

附件: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行动项目(切块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14日

附件: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行动项目(切块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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