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绵阳市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绵阳市节能监管事务中心)关于公开选择定点汽车租赁(包车)服务公司的公告

2026-04-23 14:23 文章来源: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阅读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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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中心汽车租赁(包车)服务需要,经研究,我中心拟通过公开挂网公开选择1家定点汽车租赁(包车)服务公司,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绵阳市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绵阳市节能监管事务中心)

二、采购项目

根据《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绵阳市级机关单位公务出行临时租赁(包车)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我中心采购定点租赁服务供应商1名为我中心公务出行任务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三、报名条件要求

有租赁(包车)服务相关资质的公司。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式:拟参与此项目的公司按照绵阳市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绵阳市节能监管事务中心)定点汽车租赁(包车)服务采购要求,请于2026年4月30日17:00时前将相关材料递交至绵阳市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绵阳市节能监管事务中心)810室(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142号)。我中心将综合评比后确定服务提供方,采购结果将在市经信局官网公示,最终确定1家公司作为供应商。

(二)报名时间:挂网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人员须为本次的项目负责人。

(四)若中标公司后期更换项目负责人需提前一个月与我中心进行书面沟通,并征得我中心同意;如随意临时更换项目负责人且未及时与我中心沟通的,将取消供应商资格。

六、供应商确定方法

根据现场报名情况,对报名资质进行初评。根据初评得分选出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于2026年5月8日14:00在市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绵阳市节能监管事务中心)810室进行现场比选评分(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评分由高到低排名第1位的确定为我中心汽车租赁(包车)服务的供应商。

七、报价及期限

本项目服务费用约每年人民币伍仟-叁万元左右,根据实际情况,按次结算。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七、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16-2242600。

八、公示地点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

对以上采购项目如有异议的,可在本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经信局机关纪委办公室(电话:0816-6386292)、驻市经信局纪检组办公室(电话:0816-2928907),逾期提出异议的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附件:服务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绵阳市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绵阳市节能监管事务中心)

附件:服务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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