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三十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7日至4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联系人:周晓宇;联系电话:0816-2242889;邮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142号。
附件: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三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7日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三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